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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保险创新看宁波】医责险开创医疗纠纷“宁波解法” 构建行业治理组合拳
  • 来源:市委金融办
  • 时间:2024-03-14 09:0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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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、案例背景

 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,提升社会治理效能。作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,保险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机制作用,尤其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征程中,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更是有效助力政府开展社会风险管理,推动社会治理转型升级。

    2008年,足球彩票通过“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多部门协调、第三方介入”,将保险理赔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引入纠纷处置过程,创新推出具有宁波特色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,在保障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、遏制国有资产无序流失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,受到业内外高度认可。2012年3月,足球彩票进一步推出《足球彩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》,成为全国首部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地方性法规。2014年7月,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》,向全国推广医疗纠纷“宁波解法”,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医疗责任保险的比例大幅提升。经过近10年的“政府指导、市场运作”,全国医闹事件已大幅下降,医患关系得到极大缓和,医责险“宁波解法”与有荣焉。

    二、做法与经验

    (一)推动出台地方法规,明确医疗责任保险地位作用。一是“政府令”大力推动。2008年,足球彩票以“政府令”的形式出台《足球彩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》,推动“保险+纠纷化解”模式落地,创新性地建立专门处置医疗纠纷的行业调解委员会,规定“医疗机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”、“医疗纠纷发生后,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理赔事项,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,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委托保险机构参加”。二是地方性立法保障。2012年,足球彩票出台《足球彩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成为国内首个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,确认了医疗责任险的地位和作用,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医疗预防和处置中的相关职责、医疗机构的防范责任、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,制定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预案,细化了医疗纠纷处置程序。

    (二)建立纠纷化解机制,将服务融入医患纠纷处置全过程。“宁波解法”建立三大纠纷化解机制,打造医患纠纷领域的“枫桥经验”。一是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。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,由司法部门组建、指导和监管,当地财政提供全额保障经费。人民调解机制的引入,明显提升了医疗纠纷处置的公信力,有效推动了医疗纠纷的依法处置进程。目前,宁波各区(县、市)均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二是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。在人民调解机制基础上,宁波成立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,引入有医学背景又了解保险的专业处理人员,为投保机构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。目前,全市已建立1个理赔处理中心、4个分中心,服务网络覆盖全大市。自中心成立以来,已受理医疗纠纷报案超1.2万起,调处率达95%。三是实施“共享法庭”双向联系机制。2023年宁波在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设立“共享法庭”。人民法院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先行移送至“共享法庭”协商处理,并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双向联系机制,畅通调解团队与联系法官的沟通和咨询渠道,规范司法确认工作,加快纠纷处理进度,促进基层纠纷就地化解。

    (三)加强理赔运行规范,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。“宁波解法”建立科学审慎的医疗责任评估制度和赔偿标准,确保保险理赔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。一是统一赔偿标准。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指标变化,理赔处理中心和医调会及时调整赔偿标准,并公示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。在协商调处过程中,按规定严谨计算赔偿金额,既维护了患者利益,也防止了医院资产的任意流失,有效遏制了“大闹大赔,小闹小赔”的医闹现象。二是设置赔付界限。明确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,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,医疗机构无权自行协商,应当委托理赔处理中心介入处理。患方索赔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,必须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待鉴定明确医疗责任后再按统一赔偿标准赔付。三是坚持公平公正。“宁波解法”实施以来,经过理赔处理中心反复调查论证,成功匡正医疗纠纷4430件。其中,有2032起医疗纠纷,是发现院方过错而及时给予患方相应赔偿的;有2398起医疗纠纷,是纠正不合理高额索赔而促成合理赔偿的。至今,协商、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,患方无一例提出反悔和异议。

    三、成效与启示

    (一)依法解决医疗纠纷良好氛围逐渐形成。经过15年的实践,随着保险运作机制的逐步成熟,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得到了广泛认可,引入保险服务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深入人心,形成医院自愿投保、患方主动委托、卫生及公安等部门协同处置、保险和司法人员合作介入的良好局面,实现医院、患方、政府以及保险多方共赢,探索出一条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创新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新模式。

    (二)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得以维护。各级医调委和理赔处理中心优势互补,公平、公正调处医疗纠纷,大大增强了医疗纠纷处置的社会公信力。主要促进三个转变:一是双方人员的转变。赔偿金额超过1万元的,与患方协商的人员由医疗机构代表转变为理赔中心工作人员;二是纠纷处置地点的转变。由医疗机构内处置转移至理赔中心或医调会处置;三是接待方式的转变。协商方式更加多元、柔和。同时通过公安机关对恶意医闹的打击,有效改善了原来医疗纠纷处置过程中医患双方“针尖对麦芒”的对立状态,提高了沟通的有效性和成功率,较好地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。

    (三)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措施更加凸显。基于多年医疗纠纷事件的总结,宁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、违法违规行为公示、责任追究制度,医患沟通制度和医疗安全制度等相关制度,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理赔处理中心和医调会提交的相关材料,及时掌握各医院的医疗缺陷和过失,及时跟踪责任追究,督促医疗机构仔细分析责任原因,切实提出整改措施,为整个卫生系统敲响了警钟,从而提升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。